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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報【記者簡立欣/台中報導】

陸生即將來台,教育部提醒台灣大專校院有哪些生活輔導「眉角」,除了通報、住宿、社團到校外活動,還包括「避免陸生參加選舉造勢及政論節目」、「國立大學加不加『國立』」等,一本「教戰手冊」幾乎包山包海,希望招收陸生的第一年不出差錯。

昨日是「建國百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」第二天議程,會議內容幾乎全繞著「陸生」打轉,校長們討論熱烈,教育部一級主管也全程參與。

參考原則 包羅萬象

教育部高教司司長何卓飛首先公布《大學輔導大陸地區學生注意事項及參考原則》草案,共有入出境、學習輔導、生活輔導、其他等四大類共33分項。

學習輔導方面,《參考原則》建議,學校若開設涉及我國政治體制或國家政策的課程,除非是選修課,否則不得讓陸生拒修;校方也可為陸生開正體字課程。

學校因學術交流需求,安排陸生參加校內外學術活動或參訪政府、民間機構時,應該事先告知與會人士或參訪單位。

生活輔導部分,校方應提供專責單位輔導陸生,高教司建議由學務處負責;校方應該為陸生指定保證人。

高教司長何卓飛解釋,過去大陸交換生是以大陸原校為保證人;未來陸生來台就是台灣院校要負責,建議國立大學由校長親自擔任保證人。

陸生參與或籌組校內社團時,學校應提醒陸生相互尊重並提供諮詢;遵循校內機制,評估陸生可擔任學生會、學生議會、學生活動中心、系所學會等學生自治組織幹部,原則上建議學校凝聚校內共識,自行決定。

精神禮儀布置須尊重

學校應該輔導陸生尊重中華民國國旗、國父遺像及國家元首玉照等精神禮儀布置;不得因為陸生而撤除或以海報、布幕、盆花等「技術性」遮掩精神禮儀布置。違者將糾正、限期改善或調整未來陸生名額。

學校應輔導陸生選舉期間避免參加示威抗議、選舉造勢或電視政論節目等活動,以維護陸生安全。

針對涉及政治意識型態部分,教育部大陸事務工作小組補充《大陸學生來台就學與兩岸文教交流提醒事項》草案,執行祕書周以順強調,該草案很多源於陸委會頒發的《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交流注意事項》。

例如學校應輔導陸生,避免在公開場合及利用網路、媒體等,散布兩岸政治對立言論;校內慶典集會若邀請我方官員,學校應輔導陸生避免抗議或離席;校方接待有官銜的大陸人士時,應有對等稱呼;兩岸學術研討會雙方寄發信函時,國立大學不應刪除「國立」兩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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